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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飞利浦血管造影机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hz24-380-211a)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天津  发布时间:2025-07-01 阅读:(45)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飞利浦血管造影机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hz24-380-211a)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飞利浦血管造影机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15号梦金园北楼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4-380-211a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飞利浦血管造影机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270.0万元

最高限价:27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27027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1)纳税零申报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①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②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3)因相关政策导致延期缴纳的递交相关证明。(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七)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到2025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15号梦金园北楼7层

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15号梦金园北楼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直接获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费现金。网上获取: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ezhongzb1@163.com)。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行号:105110052466) 账号:12001617401052500260。2、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2日 14:30。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3号

联系方式:26249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15号梦金园北楼7层

联系方式:022-88161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常颖、张毳、孙博晰

电 话:022-8816194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24-380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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