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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警用摩托车及配套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zdgx2025-085)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天津  发布时间:2025-06-27 阅读:(60)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警用摩托车及配套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zdgx2025-08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项目概况

警用摩托车及配套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zdgx2025-085

项目名称:警用摩托车及配套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8.52万元

最高限价:338.5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338.52338.52警车为满足重大交通警卫任务需求,并充分发挥警用二轮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上的快速机动优势,缓解总队基层单位现有警用摩托车数量少、车质老化的情况,警保处拟为基层单位购买40辆警用二轮摩托车,用于基层单位路面执法执勤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于 30 个工作日完成交货,提供所投产品 1 年质保,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终身维修,维修收取成本费。(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实质性资格审查环节中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9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到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

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现场获取公开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联系方式:022-58860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8号欣苑大厦401室。

联系方式:022-8720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 话:022-87200516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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