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浑南区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6-25 |
项目概况 2025年浑南区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2-00681 项目名称:2025年浑南区市政配套工程设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名称:2025年浑南区市政配套工程设计 包组编号: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折扣100%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以《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辽价发﹝2002﹞24号)相关行业收费标准下限下浮50%作为取费标准。即:投资估算1000万元-3000万元,收费2.5万元;投资估算3000万元-1亿元,收费6万元;投资估算1亿元-5亿元,收费14万元;投资估算5亿元-10亿元,收费37.5万元;投资估算10亿元-50亿元,收费55万元;投资估算50亿元-100亿元,收费100万元。 2.施工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为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浑南区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含维修养护)的设计工作,其中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周边的配合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 2、须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5日16时00分至2025年07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备份文件(u盘储存电子文件并包封)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开、评标过程中对响应文件解密等环节,需供应商自备电子设备确保及时操作完成。 4、请供应商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024-2421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系方式:024-83737721 邮箱地址:lnxinda2021@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50110888000000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杰 电 话:024-83737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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