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s34000120252977号(jq-2025-114)
二、项目名称
国家林业科技创新基地暨合肥林业科技示范园运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别1 | 湖北特尔诺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 777 号创星汇自贸金融大厦(产业配套科技园研发楼)9 层 905 室 | 投标报价:710000(元)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包别1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安益谱 | tq8160 | 1套 | 710000 |
何宁,庄永龙,张琛,朱小茜,杨永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85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58号吉瑞泰盛2号综合楼18楼1807,联系电话:0551-638136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林业高科技开发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合淮路68号
联系方式:0551-65710999-620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58号吉瑞泰盛2号综合楼18楼
联系方式:0551-63813617、1520982851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鹏、黄莹
电话:15209828511
十、附件
附件信息:
12.5k
定稿-国家林业科技创新基地暨合肥林业科技示范园运行项目.pdf
154.9k
127.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