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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汉兴街道消防设施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5-06-03 阅读:(178)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沛县汉兴街道消防设施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沛采谈T(2025)JSQLL011]

沛县汉兴街道消防设施检测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获取采购公告,并于2025年6月10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沛县汉兴街道消防设施检测项目

2、项目编号:沛采谈T(2025)JSQLL011

3、项目概况:对汉兴街道卢卡庄园、公园道壹号、中江文萃苑、康馨名樾、润金花园、御景新城、汉沛家园、名城锦园、御景云城、汉茗苑、汉祥家园、汉润家园D区、F区,领创名郡、盛世锦园14个小区的高层住宅楼进行消防设施检测。

4、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附件1《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5、采购预算:3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报告止;

7、付款方式:出具报告后支付50%,2025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剩余5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谈判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供应商的本项目谈判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复印件;

(3)供应商的本项目谈判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3)截止时间(查询环节):谈判结束前。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内有效备案,并提供备案查询网页截图(投标人提供自查截图)。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法

(一)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3.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送至徐州市沛县侨城酒店商务区总部商务楼2单元605号。

3.2网上报名:请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876744425@qq.com(时间以收到邮件为准);审核通过后可获取谈判文件。

3.3报名提供资料如下:

(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加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副本;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江苏千里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附件。

谈判保证金:无

履约保证金:无

四、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七、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3、采购人

名称:沛县汉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徐州市沛县沛县韩信路9号

联系人:谢光强  

联系方式:13041922999

4、采购代理公司

名称:江苏千里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侨城酒店商务区总部商务楼2单元605。

联系人:刘召娜   

电  话:1585245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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