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宜春汽运单北斗设备项目,项目采购需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春汽运单北斗设备项目
项目内容:为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车载4G设备,硬件集成服务,智慧办公服务。
项目预算:100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9:00时-6月12日9:00时
发布信息地区:江西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项目调试
合作周期:合同签订后36个月
服务地点:江西风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方式:乙方可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申请,由甲方、乙方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付款方式:项目按照宜春市交通运输局的三年补贴方案分三次付款,甲方在收到交通局部门的补贴资金后5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首次支付合同金额33%的款项,第二次支付合同金额33%的款项,第三次支付合同金额34%的款项。
其他商务要求:无
技术要求:详见项目建设清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扫描件)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4)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如响应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将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而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
江西宜春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