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森林草原调查工作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5-19 |
项目概况 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森林草原调查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2358 项目名称: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森林草原调查工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50000 最高限价(元):31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包组一项目名称: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森林草原调查工作-林草部分 二、预算金额:共计315万元 三、项目概况:1.开展沈阳市森林督查工作,查清建设项目使用(毁坏)林地、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使用林地,以及违法采伐(毁坏)林木情况,对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持续保持打击毁林高压态势、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有重要意义;2.开展沈阳市林草调查监测工作,掌握全市林草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支撑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必然要求;3.开展沈阳市迹地更新监测工作,是确保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有效加快林木采伐审批、迹地更新数据、林地占补平衡更新、临时使用林地更新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的互联互通,推进迹地更新、林地占补平衡更新、临时使用林地更新情况“落地上图”,满足审批快捷高效、监管实时有效的管理要求。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工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本项工作,结合沈阳市林草资源变化的空间分布、主要林分因子和管理属性变化信息,协同开展森林督查、林草调查监测以及迹地更新监测等工作,实现共用一套遥感数据,一次判读区划,一次验证核实,一次现地复核。通过收集更新年度内林地范围、地类、林相和管理属性等变化资料,应用前后期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进行对比分析,通过遥感判读区划、核对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按年度更新林草资源情况,及时掌握林草资源保护利用现状及其消长变化,及时发现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数据库,推进林草资源常态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森林督查。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3〕11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为全面加强我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持续保持打击毁林高压态势,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以遥感判读变化图斑为线索,依据上一年度林草湿图斑监测成果、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森林资源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内业核实,并结合必要的现地调查核实,查清所有图斑变化原因,重点查清建设项目使用(毁坏)林地、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使用林地,以及违法采伐(毁坏)林木情况,建立森林督查数据库。 a.外业调查。现场调查核实国家判读的疑似图斑变化原因等情况,拍摄现地照片,重点查清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情况。预估图斑面积3000公顷。 b.内业整理。完善国家判读的疑似图斑自查信息,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核实森林督查图斑违法情况。同时对森林督查图斑进行逻辑质检,根据有关资料,检查判断前期地类、现状地类、核实变化原因、项目用途及使用林地情况等各项森林督查核实因子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预估面积3000公顷。 c.数据统计分析。根据森林督查数据填报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形成统计分析等成果资料。 d.成果整理。建立森林督查数据库,并同步提交至《国家林草资源智慧管理平台》。编写森林督查自查报告。 (2)林草调查监测。根据《国家和林业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22〕96号)等文件,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支撑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开展林草调查监测工作。以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对接最新林草湿荒图斑,形成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的图斑监测底图;以图斑为单元,统一开展基于遥感技术和验证核实的全覆盖监测,获取林草湿荒各类面积、分布变化数据,建立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数据库,分析评价林草湿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结构、功能、保护利用和林草生态、土地退化状况及其变化情况。 a.前期数据处理。根据两期遥感影像的特征变化情况,内业提取变化图斑。结合有关业务管理资料判定林地、草地变化原因类型,填报部分属性因子,修改完善和补充区划变化图斑的边界。 b.外业调查。通过开展外业调查,现地核实林草图斑变化情况,记录图斑变化类型、地类、管理和自然属性等变化情况。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坐标、拍摄时间的实地照片。预计面积1100公顷。 c.数据更新。结合资料和外业调查信息核实林草资源变化原因、现状地类等属性因子信息,核实各项属性因子,完成数据更新。对变化核实图斑进行重叠、多部件、细碎等图形错误进行检查,对属性数据的完整性和逻辑性进行检查,对变化核实图斑进行规整,对变化核实图斑进行编辑处理,更新数据结果。预估面积4300公顷。 d.成果整理。数据更新完成后,逐级上报至省林草局,经省级初审通过后,将成果数据等提交至平台国家成果更新库。主要包括林草变化判读数据库、林草变化图斑核实数据库、林草图斑更新数据库等。编制统计表以及报告等文字成果。 (3)迹地更新监测。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林资规〔2019〕3号)《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迹地更新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林字〔2018〕12号)《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林工字〔1987〕338号)《沈阳市林地建设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林木采伐审批数据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的互联互通,方便林农和企业申请采伐,满足审批快捷高效、监管实时有效的管理要求,开展迹地更新监测工作,推进迹地更新、林地占补平衡更新、临时使用林地更新 “落地上图”,对更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①迹地更新监测。 a.前期准备。根据沈阳市实际情况,收集采伐许可证、采伐作业设计等资料进行预处理与落位上图。 b.外业核查。沈阳市2024年度迹地核查约350公顷,核查伐后更新造林面积、树种、成活率等情况。 c.数据维护与统计分析。汇总数据进行维护,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d.数据入库及成果制作与分析。建立数据库,分析迹地更新等情况,为林业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②林地占补平衡地块调查。 a.资料收集整理。收集占补平衡承诺函、占补地块信息等资料,进行数据预处理。 b.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是否按照要求补划到位,新增林地面积是否能够填补林地减少面积,使林地面积达到动态平衡,预计150公顷。 c.成果制作与分析。建立数据库,分析林地占补等情况,确保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③临时使用林地调查。 a.资料收集整理。收集临时使用林地审批许可、卷宗等资料,进行预处理。 b.现场调查。现场调查临时使用林地现状及到期恢复等情况,预计10公顷。 c.成果制作与分析。建立数据库,分析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情况,为加强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2、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中央子午线123°。 3、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5)《2023年森林督查技术方案》; (6)《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方案》; (7)《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规程(试行)》; (8)《辽宁省2023年林草湿图斑监测技术方案》; (9)《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10)《沈阳市森林采伐迹地更新管理办法》(试行)(沈林发〔2017〕28号); (11)《林地分类》(ly/t 1812-2021); (1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1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标准》; (1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15)《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 (16)《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程》(gb/t 38590-2020); (17)《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ly/t 2083-2013); (18)《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 (19)《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ly/t 1954-2011); (20)《林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ly/t 2893-2017); (21)《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办法》(ly/t 5301-2002); (22)《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 1955-2022)。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 100%。 2.付款条件:项目成果通过专家验收或经局业务会议审定,并汇交入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森林草原调查工作-荒漠化部分 二、预算金额:共计10万元 三、项目概况: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森林草原调查工作-荒漠化部分,是为了准确掌握全市荒漠化土地的类型、面积、程度、分布及其消长动态和变化趋势。为全面评价荒漠化状况和变化趋势提供基础依据,为科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及编制防沙治沙规划等提供决策支撑。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工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森林草原调查工作-荒漠化部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森林草原调查工作-荒漠化部分服务,要求承建单位完成如下工作: 1.项目内容 (1)变化图斑提取。采用遥感判读等方式,提取变化图斑。参考往年荒漠化调查监测工作量,预计处理面积1200公顷。 (2)外业调查。采用现地核实等方式,核实荒漠化图斑变化情况,确定各项荒漠化调查因子。预估调查面积1200公顷。 (3)数据更新。结合资料和外业调查信息核实更新荒漠化土地类型、程度等属性因子信息,完成各项属性因子的数据更新。预估数据更新面积1200公顷。 (4)成果整理。建立数据库,编制报告。 2.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子午线123°。 3.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4)《辽宁省防沙治沙条例》; (5)《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规程》(gb/t 24255-2009); (6)《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一次性支付: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付款条件:项目成果通过专家验收或经局业务会议审定,并汇交入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2个包组均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001、002包的供应商须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21时00分至2025年05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001、002包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5.本项目共2个包组,允许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徐曼、潘婷婷、张冬妮 电 话:02431918388-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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