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民政局民办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安全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撰写单位: | 辽宁京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10-2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300-014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民政局民办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安全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评分细则中的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需求分析”项中“每一项内容结合项目情况进行了详实的阐述,条理清晰,满足项目需要,无缺陷,得3分;有部分缺陷的,得2分;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每缺一项扣3分。”更正为“每一项内容结合项目情况进行了详实的阐述,条理清晰,满足项目需要,无缺陷,得2分;有部分缺陷的、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每缺一项扣2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变更为:2026年10月27日13点30分 3、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1日16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加密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备份响应文件要求:将响应文件签章扫描成PDF并加设密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作为备份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各供应商将备份文件打开密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备用。供应商自愿递交加密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同时递交《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加密备份响应文件仅在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用于开评标补救措施,启用备份文件时,因供应商原因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或无法打开备份文件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为无效响应。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云直播平台观看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直播入口”进行观看,无需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在投标授权人信息中须准确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用于项目磋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如有变更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民政局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421-2616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京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 联系方式:0421-7288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莹 电 话:0421-7288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