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6-C2-030069-GXT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钦北区那蒙镇屯周中心敬老院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12.1.2条款 |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后附); 8.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专职安全员简历表。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 6.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公告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后附); 9.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专职安全员简历表。 10.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格式后附);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 2 | 响应文件格式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 无 | 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
| 3 | 响应文件格式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 无 | 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
| 4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条款 | 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工程招标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 (1)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00%; (2)100-500万元,费率为0.70%。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成交(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按工程类收取服务费。 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同洲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钦州第二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金海湾西大街支行 账号:45050165986300000845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已经重新上传《钦北区那蒙镇屯周中心敬老院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行下载。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