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成都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1183
项目名称:成都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7,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采购项目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金额 60%)。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小于分包金额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各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评审依据:①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②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担主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分包承担主体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书】。2.投标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证明资料即可。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各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评审依据:①分包意向协议书;②投标供应商和分包承担主体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分包承担主体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书】。 注:①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②分包承担主体若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应当加盖分包承担主体公章,若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作为分包意向协议附件上传,无需在系统中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证明(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专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www.tzxm.gov.cn/index.html进行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3日至2026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0026210200052372[2026]01581;2、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7010400生态环境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4、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6007600.元。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其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采购项目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金额 60%)。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小于分包金额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各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评审依据:①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②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担主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分包承担主体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书】。2.投标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证明资料即可。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各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评审依据:①分包意向协议书;②投标供应商和分包承担主体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分包承担主体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书】。 注:①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②分包承担主体若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应当加盖分包承担主体公章,若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则作为分包意向协议附件上传,无需在系统中填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
联系方式:61885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20楼
联系方式:028-84469198-633、18980061137(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高兵、袁驰函、朱雨晨
电话:028-84469198-633、18980061137(办公电话)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8月12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