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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2026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陕西  发布日期:2026-08-06 阅读:(92)

项目概况

岐山县2026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ZFCG-26(09)

项目名称:岐山县2026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6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岐山县2026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6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2)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如有最新颁布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6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草原防火补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招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8)控股管理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

(9)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

(10)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递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6.公告发布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林业局

地址:岐山县朝阳路55号

联系方式:0917-8226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新金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0号学府首座3号楼1单元2801室

联系方式:15229043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

电话:15229043301

陕西新金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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