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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城区标志、标线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公开]
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3-01-20 阅读:(6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27]fjmj[gk]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沙县城区标志、标线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春节放假,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

更正内容:

沙县城区标志、标线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50427]fjmj[gk]2023001)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资格审查1.3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修改为: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2022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备注:请各投标人及时留意本采购项目补充通知,若由投标人未及时留意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20日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沙县府北路28号

联系方式:0598-5823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建设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98-5865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卢

电话:0598-5865709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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