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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分局非现场违法信息通知(挂号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开]
地区:上海  发布日期:2026-06-09 阅读:(108)

一、项目编号:310115000260330199063-15352294

二、项目名称:浦东分局非现场违法信息通知(挂号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1浦东分局非现场违法信息通知(挂号信)4500000.00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276号2幢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浦东分局非现场违法信息通知(挂号信)浦东分局非现场违法信息通知(挂号信)浦东分局非现场违法行为信息通知,详见采购文件。服务单位应根据道路交通和邮政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采购方相关部门的组织和指导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非现场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函邮寄服务。详见采购文件。合同签订后一年。国家、地方、行业标准。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承诺等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兰玲,袁象,张睿文,张嘉岭,吕沈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标金额向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90%收取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8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能完全满足招标人需求,价格在预算以内,故推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单一来源的理由: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7号)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12123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4〕463 号)有关要求,各地应采取信件寄递的方式,向当事人寄递交通安全违法通知书,告知违法情况。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本项目经专家论证,本项目采购需求不存在限制性、岐视性条款,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拟 定 的唯一供应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8日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

联系方式:021-22046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1-50934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胜男

电 话:021-50934539

采购文件附件:

浦东分局非现场违法信息通知(挂号信).pdf

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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