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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执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陕西  发布日期:2026-06-07 阅读:(117)

项目概况

审执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XB2026-008

项目名称:审执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15,9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执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15,96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15,96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信息化设备零部件2115960.001(批)详见采购文件2,115,96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执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执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含2024或2025年年度报告);

3.2. 委托代理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或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8.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中小企业执行情况: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行业属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8日至2026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进行备案登记;

(3)下载文件: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投标文件递交,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延安市新区人民路

联系方式:13772868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新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轩辕大道五地块898创8空间二楼207室

联系方式:18691195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方

电话:18691195662

延安新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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