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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码头专班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地区:辽宁  时间:2026-05-25 阅读:(94)

振兴区码头专班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丹东市振兴区数据中心发布时间:2026-05-25
   项目概况

振兴区码头专班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603-00006

项目名称:振兴区码头专班保安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91200

最高限价(元):24912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总体要求

1、采购单位:丹东振兴区农业农村局

2、采购期限:12 个月。签订合同后暂定1年,采用1+1+1模式考核。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服务地点:新城区安民港至安康港一线。

5、服务概况:提供保安总人数不超过56人,实行两班倒工作制,保安值班点位划分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保安人员参与码头专班工作,协助码头转班机关干部开展渔船管控及相关工作。

6、采购单位给予条件:为在岗保安提供住宿、伙食、通勤车保障。

二、人员要求

1、保安员:男性年龄 60 周岁及以下,身高不低于 175cm。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品行端正,语言表达清晰,身体健康,勤劳肯干,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好;

2、中标单位保证每人政审合格。

3、保安员与中标单位签定用工合同。

三、着装要求

要求着装统一,中标单位须为上岗人员提供统一服装,服装款式、服装颜色以及材质等具体情况须征求采购人同意。

四、岗位职责要求

1.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管控区内渔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2)负责对进出港渔船报备、登记、检查等相关工作。。

(3)负责出入管控区的人员及车辆登记工作。

(4)监督管控区内环境保护情况,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带队机关干部。

2、工作要求

(1)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每天落实早、午、晚及两次枯潮“3+2”巡查制度,实时掌握船舶数量、停靠位置等情况,做到对管控区内停靠的船只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巡逻发现管控区内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制止,并将情况报机关干部处置。

(3)严格按照《丹东市渔业船舶出海报备暂行办法》做好对进出港渔船报备工作。

(6)监督渔港码头的废水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油污水是否集中收集处理,发现问题及时向机关干部报备。

3、纪律要求

(1)做好值班日记和交接记录,做到面对面交接班,严禁空岗。

(2)工作期间服从机关干部安排。

(3)在岗值班期间杜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证在岗期间履职尽责 。

(4)在岗期间着装整齐,礼貌和蔼,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

五、其他要求

(一)保安人员须通过正规的岗位培训,每年定期体检。

(二)保安人员须身体健康、品德良好、用工合同在有效期内、年龄适宜。服务管理合同签定后应按时上岗,保证各项目按时启动、正常运转。

(三)保安人员须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的素养和职业道德。

(四)保安人员不得与机关工作人员发生言语或行动上的冲突,否则采购人有权更换保安人员。

(五)在合同期内对服务项目按月考核,未达到服务需求,将扣除单位月服务费1%和当事员工基本工资5%。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2个月,本项目采用“1+1+1”模式,在预算不变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考核合格后,可续期1年,最多续期2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振兴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洋河大街38号

联系方式:17604256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市振兴区数据中心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九号

联系方式:0415-2391182

邮箱地址:wangqiang3659@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市振兴区数据中心

账号:06518101040017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业东

电 话:1760425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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